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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如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2005/05/17

关于结婚

 

一、华侨办理NULLA OSTA,在意大利市政府登记结婚

1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附照片一张

2护照、居留原件和复印件

3由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居留者该公证书需在国内经外交部或省外办认证)

4由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未婚公证书原件(无居留者该公证书需在国内经外交部或省外办认证;离婚或丧偶者需提交由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未再婚或丧偶公证书原件)

5意大利市政府出具的CERTIFICATO DI STATO CIVILE

6侨团(乡会)证明或两个证明人证明附证明人护照、居留复印件

7本人填写未婚声明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离婚或丧偶者需填写未再婚声明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8如与意大利人结婚,则需提供该意大利人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意大利市政府出具的CERTIFICATO DI STATO CIVILE

注: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中国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华侨回国结婚或去第三国结婚

1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附照片一张

2护照、居留原件和复印件

3由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未婚公证书原件、复印件(无居留者该公证书需在国内经外交部或省外办认证;离婚或丧偶者需提交由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未再婚或丧偶公证书原件、复印件)

4意大利市政府出具的CERTIFICATO DI STATO CIVILE(如回国结婚,该证明须由省督府认证;如去第三国结婚,该证明须先在意大利法院做好宣誓翻译,再由省督府或检察院认证)

5如未在意市政府登记户口,无法取得CERTIFICATO DI STATO CIVILE,则需提供侨团证明或两个证明人证明(附证明人护照、居留复印件)

6本人填写未婚声明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离婚或丧偶者需填写未再婚声明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关于离婚

 

一、在使馆离婚:

以前在使馆登记结婚的侨胞,如双方均同意离婚,在子女、财产方面无任何纠纷,并能同时到场,可在使馆办理离婚手续。

       1.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每人提供近照3张

       2.双方护照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基本情况、结婚日期、离婚原因、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

       4.双方当事人在办案人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

       5.侨团证明或两个担保人出具的证明(附担保人的护照及居留复印件)

       6.交回两本结婚证书

 

二、通过国内地方法院离婚:

    除上述情况外,如双方系在国内结婚或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在子女及财产方面达不成协议或一方失踪等,均需通过法院离婚。如当事人无法回国,可委托办理有关手续。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先通过国内的律师办好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和民事诉状的样本,然后来馆办理公证。

       1.填写华侨申请出具证明登记表,附照片一张

       2.护照、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离婚委托书、离婚意见书、民事诉状一式两份并在办案人员面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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